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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起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0-12-21 01:0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为确保对拟作不起诉案件处理公开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2月15日,记者从天长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于日前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被害人单位代表等40多名代表参加了听证。

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系该市粮食系统下岗职工,因与被害人存在误会,酒后一时冲动打了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轻伤。案发后,刘某多次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及时到医院看望并送去医疗费用和营养品。经公诉承办人会同被害人单位协商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方面达成协议并予以赔付,被害人同意接受刘某的赔偿,并要求检察机关减轻对刘某的法律制裁。本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刑事和解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并经被害人同意,检察院拟对该案做相对不起诉处理。为确保这起不起诉案件得到社会认可,达到化解社会矛盾最大效果,该院决定对这起案件实行公开透明的听证方法进行处理,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的承办人就该案的事实、证据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作了详细陈述,辖区的民警对其平时表现进行陈述,侦查机关的承办人、被害人、“两员”代表和被害人单位代表,分别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发表意见,并对刘某这种一时冲动致人轻伤害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刘某也在听证会上表示悔过,并向被害人鞠躬道歉,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随后,各方代表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符合不起诉条件、拟被不起诉人的平时表现和悔罪认识程度,均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 (张殿高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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