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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促和谐——天长市规范运行大调解机制工作纪实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1-11-03 23:56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天长市规范运行大调解机制工作纪实

□胡耀林姚文学

自今年4月份天长市医患调解委员会成立运行以来,该市各大医院过去屡屡出现的因医患纠纷导致的吵闹、堵门等等不文明社会现象,基本销声匿迹了。医患纠纷调委会,只是天长市建立大调解机制中诞生的新生调解机构之一。今年以来,为了实现构建平安和谐新天长的奋斗目标,针对多方面新型矛盾纠纷的特点,天长市以“健全组织,整合资源,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为指导思想,立足从源头上预防,出台多种措施,不断拓展领域,完善大调解网络的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53个,其中新设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企业调委会47个、跨省周边调委会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82人,今年1—8月份,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1847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

明确三个保障

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

以天长市司法局为主力军,通过多次深入开展基层调研, 2010年9月,天长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确立了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确保大调解工作规范运行,取得实效,该市在《意见》中具体明确了“三个保障”。

一是明确大调解组织体系保障,有人管事。在全市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综治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38个职能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同时分别成立市、镇(街)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本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镇(街)调处中心,整合维稳综治、信访、司法资源力量,配备专职调解员,实现一套人马完成多项职能,切实做到综治、信访、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明确大调解经费保障,有钱办事。《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经费、调解个案补贴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今年,市财政安排市调处中心经费20万元,用于调处中心办公场所建设和人员补助、运行经费。三是明确大调解人员保障,有人干事。在巩固基层党政干部和村(社区)负责人兼任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聘任专职调解员工作。市级调处中心聘任了4名专职调解员,市交通事故调委会和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各聘任3名专职调解员,各镇(街道)调处中心聘任1—2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的工资报酬采取基本工资加调解以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激发工作潜力,继而提升工作实效。

加强“四项建设”

推进大调解规范运行

天长市司法局作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他们着手“四项建设”,积极发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职能,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加强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筑牢工作基础。根据市委文件规定,完善市、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突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壮大人民调解工作队伍。通过近一年的巩固完善,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由原来的240个增至253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调处中心)15个,村(社区)调委会184个,跨省接边调委会3个,新设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企业调委会47个。通过以上举措,全市形成了以市、镇、村(社区)、组四级调解组织为主干,专业调委会和驻点调解室为两翼,成员单位随时配合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加强大调解办公场所建设,提升硬件水平。按照功能实用、交通便利原则,在司法局院内租赁办公用房建设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原则,依托司法所建设镇(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全市15个镇(街)各选一个村(社区)试点建设司法站,打造一批规范化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调解员综合素质培训,增强队伍软实力。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在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推举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由司法局牵头,以镇(街)为单位,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参加法庭旁听、业务练兵等多种方式组织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加强大调解运行机制建设,推进良性发展。一是建立快速的信息预警机制。在全市镇(街道)、村(居)建立了8500人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使基层大量的矛盾纠纷能够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二是建立严格的排查机制。镇(街道)每十天进行定期排查,每逢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三是建立并落实大调解完善的四项制度。

实施“有效对接”

落实大调解协作机制

建立“五调对接”,创新纠纷化解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并加强政法各家及信访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诉调”、“检调”、“公调”、“援调”、“访调”五调对接机制,结合部门履职特点共同化解纠纷,接受市委、政府交办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如该市发生的的一离休干部家庭和邻居下岗职工家庭间因修缮房屋而发生纠纷,后导致双方相互多次信访事件。根据市领导批示,该信访件交市司法局牵头辖区派出所、调解中心、信访局、城建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办理。经多次上门调解,最终劝服双方互相谅解,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成功化解了该起信访纠纷。

强化“部门互动”,提高纠纷化解成功率。根据矛盾纠纷性质和涉及的法律关系,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大调解工作合力。如今年7月,在万寿镇发生的因企业兼并引发的原企业150余名职工的劳动关系解除及相关经济补偿矛盾纠纷。该批员工因对国家相关政策不够了解,采取了围堵公司大门,阻碍生产等方式来主张其权益。万寿镇调处中心牵头镇维稳综治办、司法所、工会、劳动保障事务所组成工作组共同处理该起群体性劳资纠纷,促成劳资双方代表坐下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商谈,消除对立,达成共识。

全力攻坚克难

拓展大调解领域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市新型矛盾纠纷的特点,天长市司法局狠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处理、跨省接边地区等领域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上来。

抓住医患纠纷难点,重点攻坚,优化大调解工作实效。部门协作,共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今年3月,天长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据此成立了由职能部门、医学专家、专职调解员组成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市医患纠纷解决工作。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坚持三原则规范开展工作:一是离开医院调处原则。二是责任认定原则。三是依法调解原则。如7月1日发生在该市某医院的一起新生儿出生后转院死亡纠纷,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调处,患方集中30多人到市医患纠纷调委会,情绪激动,要价赔偿100万元。调解员及时开展疏导说服工作,提出必须分清责任,依法赔偿。 7月2日晚,市医疗责任分析论证小组作出:“院方对该新生儿死亡无过错”的意见。此时患方将索赔金额降为10万元,调解员向患方家属表示:“如果是院方责任,10万元不多,如果院方无过错,1万元也不能赔。 ”并建议患方提请医学鉴定,以鉴定结论决定处理方案。

今年4月以来,市医患纠纷调委会共受理医患纠纷17起,其中死亡纠纷5起,调解成功15起,引导诉讼1起,当事人索赔额188.5万元,最终实际赔(补)偿50万元,赔付比例为26.5%,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取得“四降两升”的良好效果:一是医闹事件发生率下降,二是医患纠纷处理用时下降,三是医患纠纷赔(补)偿金额下降,四是因医患纠纷引发的信访量下降。“两升”指的是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结案率显著上升,医患双方对调处机构的信任度明显上升。今天,天长市先后成立了市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3个专业调委会。同时分别在天长市经济开发区成立劳动争议调委会,在秦栏镇经济开发区成立10家民营企业调委会,都取得显著的成效。

围绕周边,建立跨省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打造平安边界,是天长市大调解工作的又一特色。目前,该市与周边江苏县、市联合,建立跨省接边联调组织3个,联防联调机构共调处矛盾纠纷6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跨省接边地区的社会平安稳定。

召开全市医患纠纷调解推进大会。

▲天长市司法局长周发科接受媒体采访。

▲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韩秀桃一行到天长调研。

▲专职调解员主持医患双方面对面调解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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