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全省家庭农场总量达到3万个,比重达到30%以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片面追求数量
目前,安徽省各类农业专业大户已超过15万个,其中种植业中规模种植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就有33000多个,家庭农场初具雏形。为更好地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省各级都要培育发展农、林、牧、渔等行业示范家庭农场,到2017年,全省家庭农场总量达到3万个,占规模经营的比重达到30%以上。
本报讯 “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记者了解到,期间安徽省各级政协委员纷纷建议呼吁,虽然家庭农场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但目前只适合在“有实力”地区推广。据省农发局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安徽省家庭农场发展较好的有宿州市、郎溪县和天长市。
像宿州市在2012年9月就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率先以制度形式确定家庭农场的市;郎溪县2007年开始探索发展家庭农场,并通过对成立的家庭农场协会进行指导,在全国影响较大;天长市2012年3月,工商部门出台办法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工作,成为全国目前发展家庭农场最规范的县区之一。
委员们还认为,必须尊重和保障农户承包土地的权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土地流转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慎重选定经营人员,让那些真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人员经营家庭农场。关键是要适宜规模经营,谨防一味求大求快,杜绝变相圈地,甚至改变土地用途现象发生。
《意见》指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根据本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业生产区域特色以及家庭农场经营类别,合理确定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和发展目标,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规模,稳步推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择优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引领全省家庭农场规范发展。
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登记;鼓励以家庭农场为基本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重点支持粮食类家庭农场成立以农技农机融合作业服务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鼓励和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市场经纪人等兴办家庭农场。鼓励和引导家庭农场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此外,加大财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严禁向家庭农场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同时将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纳入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的议事范围。
《意见》还明确,今年安徽省即时启动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到2015年,全省各级都要培育发展农、林、牧、渔等行业示范家庭农场,省重点培育1000个左右;到2017年,全省家庭农场总量达到3万个,占规模经营的比重达到30%以上。力争到2015年,实现省示范家庭农场信息化基础建设全覆盖,推进网上交易。
(本报记者周晓东)
新闻推荐
铜陵市政协2014年度,铜陵市政协订阅《江淮时报》315份,超额完成发行任务。多年来,铜陵市政协坚持把做好《江淮时报》发行工作当做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今...
天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长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