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讯 天长市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配合,2011年与市司法局共同商定,在全市人民调解队伍中聘任3名资深人民调解员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办公,负责民事案件立案之前的调解工作。这项工作开展以来,由于方便了当事人,免费调解、快速解决问题,受到人民群众普遍高度赞誉,有效地将对簿公堂的矛盾转为缓和、平息,最终谅解言和。
目前,这种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对接模式,形成了工作互相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构建了“大调解”工作格局。
(葛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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