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许继伟在中院观看执行信息化建设
冯 春 梅克寒
冯 春 梅克寒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裁判结果、兑现司法承诺的重要途径,也是司法过程的最末端,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不仅受到案件当事人的高度关注,也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很多人将其视为司法公信的重要尺度。然而,多年来,“执行难”却一直是法院面临的一道难题,更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若执行不好,法律与生效裁判将成一纸空文,胜诉方的法律权益也会沦为空中楼阁,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将明显折损。
近年来,滁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积案清理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滁州市凤阳、定远、全椒三家基层法院被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2014年市中院执行局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清理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近日,南谯区法院又被最高法院授予“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全椒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惠耘等13名执行干警受到市级以上部门表彰。一系列执行工作的明显成效,标志着困扰滁州市法院多年的执行难题正在得到有效破解。
市委书记李明在中院调研
突出服务大局 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1月9日,市委书记李明对市中院工作批示: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市委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许继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马军先后来到市中院,就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调研。3月30日,市政协副主席高潮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走进中院,就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后指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创新工作思路,通过狠抓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案件的执结率,执行工作的长足进步,有力保障和维护了广大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执行工作作为保障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通过案件执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提升执行质效 对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执行案件,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快立、快执、快结。2013年和2014年全市法院共办结执行实施案件分别为7369件和7600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分别为99.6%和99.9%。其中,市中院执行局两年来共办结执行实施案件分别为263件和359件,保全案件分别为98件和202件,结案数同比分别增长37%和106%。在开展涉毒品犯罪财产刑执行和打击拒执犯罪等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共登记毒品犯罪财产刑案件85件140人,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四查”,已执结案件16件,执行到位标的8.46万元;对已判处刑罚,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执行程序。自2014年12月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以来,全市法院共移送犯罪线索5人,已立案侦查3人,起诉1人,并对22人实施了司法拘留,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着力做好重点案件执行 对于涉及美好滁州建设、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全市两级法院在执行中及时开展风险评估,提前制定执行预案,积极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在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讲政治,促稳定,顾大局,促和谐”的工作原则,加强与被执行人的沟通,强调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把握好法律和政策的界限,讲求执行方法,做到既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实现权益,又维护机关的工作秩序。促使9件长年积案得以有效化解,全市法院44件积案全部执结,执结到位标的额505.66万元,提前一个月完成清理任务,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市中院执行局在办理涉霞客环保共14件案件的诉前和诉讼保全过程中,从维护滁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为保证在第一时间对被告银行存款、房地产及机器设备进行冻结和查封,执行法官连续日夜兼程,行程遍及安徽、江苏、湖北、广东、上海“四省一市”,共冻结银行存款47次、查封土地及房产30多处,取得案件财产处置的主动权,出色地完成了查控任务,受到市政府领导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
着力化解执行信访案件 全市法院将涉执信访工作与执行专项活动有机结合,注重从源头上化解信访问题,实现涉执信访案件清理工作常态化,涉执信访量明显下降。2014年,来市以上部门涉执信访案件72件(次),与2013年116件(次)相比下降了41%。市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和滁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滁州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时,因双方对借款效力问题产生岐义而诉讼,执行中止。后该案从一审、再审到二审调解,双方当事人产生了较深的积怨,虽经调解结案,但后期仍不按调解协议主动履行,案件再次恢复执行,该案执行标的额815万元,法院在处置查封的两处房地产时,查明一处证载面积远小于实际面积,多出部分系违法占用他人土地建成,其房地产实际价值无法评估确认。另一处的房地产也已建成医院,暂又不宜强制拍卖处置。鉴于被执行人财产的实际现状,执行法官多次接访当事人,讲明法理及依法处置资产的难度,经多轮协商,最终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
突出司法为民 积极营造良好执行环境
今年春节前后,无论是在滁城、定远等地闹市街头的大型电子广告显示屏上,还是在公交车内的车载电视屏幕上,人们都会经常看见滁州市法院执行机关提供的拒不履行执行给付义务的被申请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滁州市民吴先生对法院的这项执行举措赞不绝口:“诚实守信是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对这些欠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就是要通过这样的难堪手段和做法,不断挤压他们的生存空间,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守法的良好环境”。许多市民对此都给予积极评价。
不久前,凤阳法院的执行法官收到3名失信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主动要求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原因是该三名“老赖”在外出途中,因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铁而无法回家,迫于巨大压力,三人遂作出了上述选择。
据统计,全市法院自2013年10月开始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银行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共向社会公开“老赖”名单1028人(法人),并同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有76名失信被执行人因受到信用惩戒,而主动履行完毕。
全市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宗旨,高度关注民生案件,并着力强化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仅2014年就兑现当事人债权15.16亿元。去年10月23日,滁州市天长院成功执结一件历时18年、行政区域跨三省市、历经三任承办人的陈年积案,申请执行人天长市燃料公司最终收到了迟来18年的全部执行货款17.8万元。此案标的额虽然不大,但折射出的却是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忠诚敬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高尚追求。
两年来,全市法院启动特困群体救助资金,共对261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资金230多万元,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同时,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从2013年12月下旬起,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克服年底结案压力,在2014年春节前将4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在全省率先完成此类案件清积任务,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在具体案件的执行中,全市法院坚持思想教育与强制措施并用,对有财产履行而又规避执行或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2014年共拘留被执行人234人,罚款23人,罚款金额37万元,有4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处以刑罚。同时,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政风行风热线、法制咨询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执行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让社会各界更加广泛地理解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为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刊发执行信息和案例190余篇,其中,2014年全市法院共向省高院报送执行信息、案例78篇,受到省高院执行局的通报表扬。
突出改革创新 积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
近年来,全市法院借助“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合力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在市委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市中院制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报经市委政法委批准实施。去年3月24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协调会,市公安、工商、国土、房产等部门负责人就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在2014年12月底前,建成与执行联动单位内外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功能齐全的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系统,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公正廉洁运行。目前,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已与13家银行、6家行政机关(土地、房产、工商、国税、地税、民政)开通网络查询通道,并实施联网查询。与市公安局、人社局已达成共识,近期即可实现专线查询。全市法院目前已有6家法院均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点对点”查询专线建立以来,共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18.7亿元,其他类财产线索3000余条,破解执行难效果初步显现。
奋力推进执行行为规范化 日前,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市中院对执行工作进行调研后,委员们对市中院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近年来,全市法院按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执行节点信息,让当事人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查询到案件办理进度。健全执行廉政监督机制,从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上明确执行人员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同时在执行重点案件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指导,增加执行透明度。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重点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突出案件入手,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目前,全市法院对2014年6月30日前立案的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164件,已实际执结终结超百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0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督办的两件执行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化解率100%;28件需要清理的金融案件,已清理25件,结案率89.3%,执行到位标的额1572万元,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从严要求,不断加强执行队伍和廉洁司法建设,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治本之策,建立由党委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制度等,各基层法院在各乡镇(街道)广泛建立协助执行网络,在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参与调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滁州法院首届十大优秀法官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马军在市中院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云霞、傅厚华在中院调研
光 荣 榜
王焕东 来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雪萍(女) 琅琊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志萍(女) 全椒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 达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吴少杰 定远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宋珺梅(女)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审判员
周 洁(女) 凤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梅 果 南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董春慧(女) 天长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管 震 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人民法庭审判员
滁州市法院首届“十大办案标兵”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忠良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刘世毅 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
刘宗燕(女) 明光市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文业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杨 帆 南谯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张 晨 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林如江 来安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赵建新 定远县人民法院张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惠 耘 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夏桂勇 天长市人民法院铜城人民法庭庭长
滁州市法院首届“十大优秀法官”
(按姓氏笔画排序)
市政协副主席高潮率政协委员在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观看执行信息查控情况
滁 州 法 院
南谯法院利用天长路电子屏滚动播出老赖信息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办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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