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 青 张 杰 本报通讯员李炳旺
4月19日,天长市铜城镇余庄村54岁的农民华宏林领到了鲜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证书上标明了村集体资产总数,华宏林的家庭成员、拥有的股权份数。4月25日上午记者在余庄村采访时,华宏林兴奋地说:“有了这个证书,我拥有了集体资产的股份,就可以参与管理决策,参与收入分配,享受收益分红了。”
据悉,华宏林是天长市铜城镇余庄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发放的首份股权证,也是全省股权发放“第一证”。2015年年初,国家农业部等三部委确定天长市为安徽省唯一“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铜城镇余庄村作为试点村先行开展试点。经核实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269.04万元、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997人、量化股权269.04万股、人均股份898股,成立了滁州市第一家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自2015年7月份开始,天长市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该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主要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严格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并分别登记造册。经过清理全村有自备装机容量为280kW一级提水站一座,装机55kW二级站一座,280亩小型水库一座,一个占地60亩的林场,村集体土地165亩,为权能改革工作的推进做好基础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界定是整个权能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整个改革工作的焦点。余庄村通过走访、座谈、会议等形式认真谋划,确定了“以现有农业人口为基础,以土地确权和征地拆迁人口为依据,以农民自愿入社为原则”,合理确定成员身份,即以2015年6月30日清产核资截止日为现有人口基数,以是否是土地确权的家庭共有人和征地拆迁的补偿人为依据,对婚进、婚出的人员进行自愿登记,顺利地完成了成员身份的界定,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结果,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余庄村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并将可量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经营性资产按照经过资格界定的成员数,折成等额股份量化到个人,不设集体股。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依法成立了“余庄村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通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制定了《理事会职责》、《监事会职责》、《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等十项管理制度,并规定了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议事规则,健全了集体资产运营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为推进集体产权权能改革和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保证。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家底,界定了成员资格,明晰了集体和个人对集体资产的股份权能,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由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的历史性转变,让“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民”。
铜城镇农经站站长黄宗玉认为,通过明晰集体各类资产的产权归属,防止集体资产被平调、侵占、私分,保障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通过建立集体资产与成员之间“按股享有、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了资产规范管理;通过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转变经营方式,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农民真正成为了集体资产的主人,拥有了集体经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成为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受益的主体。
余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刘春云说:“过去,群众对集体经济的事情不太关心;现在不一样了,农民成为了股民,有了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继承权、抵押和担保权,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高涨。”
截止到发稿时,余庄村851户农民全部领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同时,余庄村成功的模式正在该市151个村全面铺开。
4月19日,天长市铜城镇余庄村54岁的华宏林喜滋滋地领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
李炳旺 黄宗玉 陈善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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