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遗失位于天长市炳辉路南侧、冶山路东侧、千秋大道北侧的“上城风景”小区16套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均已加盖安徽国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印章。具体如下:
(一)以下商品房均有合同一式三份; 3号楼:1402、1403室:7号楼:403、1102、1403室:13号楼:602、1202室;
(二)以下商品房均有合同一式两份; 4号楼:902、1502、1602室:5号楼:203室:6号楼:503、602、603、803室:11号楼:1602室。
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公告之日起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军
2016年5月11日
新闻推荐
张铺镇助*户危房改造
天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长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