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女士介绍,她是拆补轮胎兼销售的商家,2013年8月30日上午,她的皮卡车(也就是轮胎救急车)被一辆3路公交车闯红灯撞飞,导致车辆严重受损,经交警判定,公交车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公交集团将车送到达川区南城一修理厂,用了近半年才修好,而她是靠这车挣钱的。半年里,她有业务只能在外面临时租车,每天都要租几次车,每次几十上百元不等,半年下来就上万元了。
除此之外,她这辆车的停车费、保险费都是按年缴的,这半年也是白缴了的,还有些其它费用等等。虽说是交通事故,但是因耽搁的时间太久,导致损失太大了。她为此能否要求肇事方赔偿修车期间租车费等间接损失?
修理厂:
多种因素
造成修车较久
昨日上午,根据当事人刘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修理厂取得联系。该修理厂冉经理表示,导致修车时间较长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冉经理表示:一是本身定损、拆装需要时间;二是该车受损严重,加之该车又停产,零配件等待需要时间;三是当事双方没有协商好,存在分歧,为此也耽误了一些时间。
“该车价值六七万元,修车就花了两万多元,这肯定是需要时间的。”冉经理最后表示,他们修理厂是按时作业的,不存在有意拖延时间。
公交集团:
若要索赔
可走司法程序
达州市公交集团技安科谭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后,他们是通过保险公司定损之后把受损车送到修理厂按要求进行修理的。修理期间,当事人另外提出要求,把车轿换了,通过协商他们贴钱满足了当事人的要求。这样,换车轿就延误了相当长的时间。之后,又因一些小问题找各种理由提出过高要求,导致到现在都没有在接受单上签字。
最后,谭姓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当事人刘女士所提出的租车费等间接损失,若是因他们公交集团的原因造成的,刘女士可走正规途径维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届时,他们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
(本报记者 罗丁山)
能否要求赔偿修车期间的租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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