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名低保人员,今年患大病在新农合报账后,其下剩费用还符合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没想到我们把父亲的资料交上去却被退了回来,搞得我们一脸茫然!”昨日,家住宣汉县厂溪乡燕窝村9组的村民关先生紧急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
据关先生介绍,其父亲关青权今年62岁,是当地一名低保人员。两年前,父亲在稻草垛上上稻草时不幸摔倒下来,造成右大腿髋关节受伤,事后,到双河骨科医院作了髋关节置换手术。两年来,父亲的髋关节常常疼痛难忍。
今年7月5日,其父亲又在达州市中心医院住院部作了髋关节返修手术,共花了9万多元的医疗费。出院后,家人拿着父亲的住院发票和其他相关资料,在宣汉县新农合办公室顺利地报了4万多元的账。
此后,关先生听说像其父亲这种情况符合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申请条件。于是在前不久,他把父亲的相关资料交给了当地民政办,不料交上去的资料却被退了回来。
昨日上午,帮办记者带着当事人的疑惑联系了宣汉县厂溪乡人民政府。该乡民政办主任徐明清接受帮办记者采访时称,申请民政救助资金必须具备以下重要资料:新农合报账补偿表并加盖鲜章,四川省内住院的必须提供住院发票的“留存联”原件,而省外医院的要医院发票报账联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徐主任称,民政局审核关先生父亲的资料后,以资料不全、不宜救助为由把资料退回了民政办,其原因就是其资料没有报账发票“留存联”所致。最后,徐主任表示,当事人关先生家若能找到报账发票“留存联”的话,其父亲在今年12月30日之前申请救助资金。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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