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存在多处火灾隐患且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近日,宣汉消防大队依法给予宣汉县妇幼保健院新区综合楼责令停止使用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宣汉县妇幼保健院新区综合楼建筑面积8500㎡,去年6月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宣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其还存在走道未按照规定设置排烟设施、未设置封闭楼梯间、第一层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等严重火灾隐患。
根据相关法规,消防执法人员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提请县公安局上报县政府对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给予该医院责令停止使用新区综合楼,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皮佳 本报记者 韩春艳 张瑞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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