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酒驾司机被交警查获后,竟然当场殴打民警发酒疯,“你说我酒驾就酒驾吗?”12月4日中午12时许,渠县交警在渠县宝城镇至拱市乡路段检查酒驾时,发现一辆白色长安车司机涉嫌酒驾,酒精检测属醉酒驾驶。谁料,司机曾某竟上演了一场大闹执法现场的闹剧。
□酒驾被查不配合
12月4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渠县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渠县宝城镇至拱市乡路段进行酒驾检查。这时,一辆白色长安车被民警拦下,民警现场要求对司机曾某进行酒精检测,曾某拒不配合,经反复做工作后,才接受了酒精检测,结果为84mg/100ml,涉嫌醉驾,需送至就近卫生院抽血。
当民警准备将曾某送至卫生院时,曾某情绪激动,表示对酒精检测结果不服,还从民警手中抢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记录”单,在检测结果项把“醉酒驾驶”划掉,并向民警叫嚣:“你说我醉驾就是醉驾吗?凭什么?”曾某不仅不配合民警,还与民警发生了抓扯。
□围观群众一起闹
民警见曾某在现场发酒疯,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警。10多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强行将曾某带上警车,孰料曾某竟在警车内吸烟,民警多次劝说无果后,他反而叫嚷:“我就是要吸烟……”,并强行推开车门下车,用脚踢前来阻拦的民警,民警欲强行制服曾某,却遭到曾某一顿殴打。
“喝点酒算什么,用得着抓人吗?”争吵声引来很多村民围观,认识曾某的村民纷纷帮忙说情,甚至一些村民抱怨:“宝城镇酒驾的人多得很,为什么偏偏只查他一人?”民警对无理取闹的村民进行了劝阻后,才将曾某带走。
据办案民警黄佳介绍,曾某系重庆人,21岁,其父亲在当地承包工程,他平时在工地帮忙。之所以有些村民出面帮忙,是因为曾某在当地人缘较好。
目前,曾某因袭警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酒驾司机很后悔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渠县公安局拘留所见到了曾某。提起当天喝酒驾车殴打民警,曾某低下头说:“酒精的作用吧,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据曾某介绍,12月4日,是一朋友父亲的80寿宴,中午酒席上他喝了一两多白酒。“平时宝城镇上白天就没查过酒驾。”酒席结束后,他一人驾车准备返回工地,行驶至宝城镇中学时,看见有警察拦车检查,当时就感觉到“完了,出大事了。”由于不胜酒力,加之酒精的作用,才发生了后面的闹剧。
“进拘留所的第一天整晚都没睡着,一直在想为什么要那么做。如果那天不喝酒,或者喝完酒走路回家,睡个午觉,就不会有这么多后悔了。”曾某说,不过这一切都是“如果”。
□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渠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经抽血鉴定,曾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mg/100ml,已达到醉酒酒精含量标准,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曾某具体拘役多久,要等法院的判决。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凡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按照《刑法》“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论处。饮酒后驾车的,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新闻链接:
达州“醉驾入刑”第一人被判刑
拘役两个月罚款2000元
2011年5月12日,宣汉县东林乡牛背村3组村民符前均,在亲戚家中午吃生日宴后,醉酒驾驶自用的川SM2671号小型普通客车,从东林乡到宣汉县城,被宣汉县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初步测试,符前均血液酒精浓度:123.1mg/100ml。后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检测,符某血液中检出的乙醇浓度129.7mg/100ml,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1年6月2日,宣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符前均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处罚。符前均当庭认罪,并表示不提出上诉。符前均也成达州“醉驾入刑”后被判刑第一人。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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