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启俊
“就在刚才,人民路南天桥旁的中国银行阜阳分行发生抢劫银行车事件,当场击毙两名蒙面歹匪,另有三名在逃,误伤群众一名。快过年了,大家小心,晚上少外出!”乍看这条大片似的消息,可能不少人觉得阜阳又出了一条“爆炸性新闻”。然而,这不过是一市民路遇围观“合理想像”出来的情节,却通过微信大肆传播,引起市民恐慌。
“抢劫银行车”的谣言迅速扩散
1月16日晚20时左右,一条名为“人民路南天桥旁的中国银行阜阳分行发生抢劫银行车事件”的信息在阜阳不胫而走。经过不少网友在微信、微博、 QQ 上的不断转发,此消息在网上迅速蔓延。
“当场击毙两名蒙面歹匪,另有三名在逃,误伤群众一名”,数字详实,让人不由不信。信息发布之后,引起了阜阳警方的高度重视。经民警对该信息进行核实后,发现此信息实为一条虚假信息。
据警方查实,当晚微信中所称的银行并未发生抢劫银行车事件,更没有歹徒被击毙、群众被误伤事件,但的确有警方出警——当时有一男一女闹矛盾,民警出警调解。
经过仔细核实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立即作出反应,于1月17日上午发布微博“网传昨晚阜阳市发生持枪抢劫银行案系谣言,请勿再传播”,提醒广大网友这是一则谣言,勿信谣传谣。
与此同时,警方开始对信息的始作俑者展开调查追踪。经过层层追踪,最后锁定系一名郭姓男子所为,1月18日,颍河东路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
四张围观照片编成警匪枪战
据郭某某交代,1月16日晚19时左右,他从健身房出来,途经人民路南天桥旁的中国银行阜阳分行路口时,发现银行门口有市民聚集。因为骑着电瓶车,不方便上前细看,郭某某将车停在路边,用手机拍了四张群众围观照片后便骑车离去。
“当时也没看见有运钞车,只看到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在维持秩序。”郭某某交待,回到家中后,因为无聊,他便将在中国银行阜阳分行门口拍摄的照片发到了 QQ 说说上,并添油加醋,杜撰了歹徒抢劫运钞车的全过程。“当时写这个东西也没有想更多,就想要有可看性,想让好友都关注一下。”
但消息出来后,事态的发展开始脱离郭某某的掌控,其发出的说说被好友疯狂转载,感叹、求证、质疑之声如潮水般涌来。据警方事后查实,在这条消息后跟帖评论的有十几条,转载的有近200条,点赞的有近600条。
预期中的“轰动效应”有了,而此时郭某某开始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凌晨将手机中的文字和图片全部删除。面对民警,郭某某后悔不迭:“劝大家不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于人于己于社会,都是不好的。”
经过郭某某的传播,这条虚假信息已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恶劣影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颍东公安分局对郭某某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对其他涉案人员也进行了批评教育。
谨防“小手一抖谣言微信飞走”
事实上,微信微博朋友圈的虚假消息不胜枚举。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阜阳市已发生多起借微信微博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2012年4月,网络上涌现大量转帖,声称阜阳市一中学生被打死在学校,而警方调查发现被点名的学校根本未发生此事;2013年6月,太和县出现“孕妇胎儿被盗”的离奇谣言,被一些知名微博用户转发后,造成恶劣影响;2014年8月,网上大量传播“太和县有人偷小孩”、“太和县有人抢小孩”谣言,后两名造谣者被警方行政拘留;2014年11月,阜南县出现关于某学校学生被害等传言,并在互联网、手机用户中大量传播,后经阜南警方确认并未发生传言中所叙述的案件……
作为新型社交工具,微博微信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得力帮手,或是关注朋友,或是获取信息,每天多次浏览微信朋友圈,已然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但警方也提醒,对于朋友圈的信息,也要注意甄别,谨防“小手一抖,谣言飞走”。
“以后遇到未经证实的信息,请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更不要转发转载。一旦影响社会秩序,将要承担法律责任。”颍河东路派出所所长聂飞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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