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连新)日前,阜南县制定出台了《阜南县本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将部门预算资金、非部门预算资金、本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核拨等9个方面内容列入审批程序规范的范畴。
根据规定,预算资金方面,按照县人代会批准并经县财政部门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资金,由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非部门预算资金由用款单位向县政府提出报告,县政府审批限额实行额度控制: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由财政部门审核,经分管财政副县长签署意见,报县长审批;超过10万元的,定期经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县财政部门按照会议纪要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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