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有限公司,却说成集团;宣称“销量第一”,却是随意而为,无数据依据支撑。近日,阜南一企业在网站上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企业自身和产品介绍信息,构成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前不久,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市场巡查中发现,一公司的网站网页中写有“某某集团……某某产品,销量第一;某某系列产品根据淘宝网官方统什软件统计全网第一”的宣传内容,网面的下面标示为“阜南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
“销量第一”,是真的吗?执法人员决定进一步检查。根据企业登记查询系统,执法人员找到该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位置。第二天,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一探究竟。公司的院子挂有一块“某某集团”的牌匾,在其一间办公室室内,5台电脑正在使用。执法人员看到,电脑页面显示的正是其公司的网站。
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核准的项目有两点与网站宣传的不同,一是公司的类型是有限公司,并不是集团公司,二是公司的地址在本地,并不在河南郑州。
执法人员指出其不同处,公司人员解释说,公司正准备成立集团,正在筹备中,只是还没有办好,宣传是集团,只想把企业宣传大点,规模越大越好。宣传公司在河南郑州,是公司在河南设有门市部,为了河南那边生意好做,就在网上这么介绍了。
就其网站显示的“销量第一”内容,执法人员询问其数据依据是什么?公司人员说,只是为了扩大影响,吸引顾客,提高本企业形象,获得竞争优势,就这么宣传了。
经询问得知,该公司于2009年,花费2000元,委托河南一家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注册了这个网站,随后在网页发布了这样的企业自身和产品介绍宣传内容。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为提高企业形象,吸引消费者,获得竞争优势,在其网站上标注了一些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对企业登记信息及其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遂依法进行了查处。
新闻推荐
本报讯 (通讯员 吕乃明 李振)下车购物前将孩子锁在车内,却没想到由于下车匆忙,本来准备打开冷风的她,却粗心地打开了热风。车外烈日炎炎,门窗紧锁的车厢内温度又不断升高,如果不是交警及时赶到将孩子救...
阜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阜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