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刷卡消费为市民生活提供了不少便利,但有些人认为刷信用卡后不还款只是小事一桩,并不违法,这可就错了。近期,颍东公安分局连续办结多起信用卡诈骗案,其中阜南一男子刷卡买车,透支信用卡18万多元,银行40余次催收仍不归还。民警介绍,透支信用卡不还,不仅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超过一定数额且无视银行催款,还有可能因为恶意透支而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银行一年内催收40多次 他仍不还钱
1990年出生的李某是阜南县王家坝人,2012年4月,看到周围不少朋友跑运输发了财,他也动起了买辆货车的念头。李某来到阜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辆自卸车,价格是10万多元。李某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双方言明购车款由汽车销售公司垫付,由李某以车辆为质押申请信用卡额度后归还。
一个月后,李某在工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2000元。随后,李某采取由该汽车运输公司、其挂靠的物流运输公司和一家担保公司三家共同担保,加上车辆质押的方式,申请银行将信用卡额度提升至23万元。李某用这张信用卡在汽车销售公司的POS机上,刷卡消费23万元,并办理了分二十四期偿还车贷的付款业务。汽车销售公司、物流公司扣除购车款、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后,将余款8.5638万元返还给了李某。在这之后,李某仅分两次归还了2万多元,担保人分三次替他偿还了25000元,剩余银行本金18万多元未还。
在李某长期拖欠不还款后,一年间,工行通过电话、短信、催收函、上门催收等方式,先后40多次催收,李某仍未归还。随后,银行向颍东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目前,这一案件已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某不仅被判偿还银行本息计21万多元,并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购买金利来皮包等高档商品 刷掉他人信用卡近6万元
因为恶意透支信用卡,最终经济上受到重处而且领刑的,李某并不是个例。近两年来,颍东公安分局查处了多起类似案件。
1988年出生的小虎(化名)是颍州区人,没有正当职业,花钱却大手大脚。几番考虑之后,他决定打信用卡的主意。于是,他找到了在街头认识的两位“朋友”王某、梁某,表示可以帮助他们办理信用卡,取得了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信用卡办好后,小虎对王某、梁某谎称未办好,随后开始疯狂透支。他来到阜城一家农资公司,游说付款的顾客将现金交给自己,再由自己替其刷卡消费,从而将信用卡套现;还通过在商场刷卡购买高档金利来皮包,然后退货取回现金等方式,共取得现金近11万元。直到王某、梁某被银行催款,两人才知道自己被“透支”了,急忙打电话联系小虎,却发现小虎的手机已经停机。
因为在办卡过程中,在发卡银行内由他人垫付存款5万元作为违约保证金,双方约定持卡人如产生违约透支款项,发卡行将从这5万元中扣收,事发后银行也已经实际扣收这笔钱。因此,小虎的信用卡诈骗数额后被认定为近6万元。小虎到案后,其家人急忙将其透支的信用卡本息计8.4万余元全部归还。
事发后,小虎逃往江苏昆山,后被当地警方抓获。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小虎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万元。
申办信用卡 要保证自己的还款能力
“近年来,类似的信用卡诈骗案屡有发生,多是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然大笔透支信用卡。”颍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李锦分析说,上述两起案件中,小虎是无业人员,李某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明知自己还不上钱,仍大笔透支,明显有诈骗的故意。
法律意识淡薄是信用卡诈骗案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信用卡诈骗案例来看,往往都有这样的共性:大多数恶意透支的信用卡持有人并不懂法,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淡薄,对于银行的催款都不放在心上,认为没什么大不了,更有甚者采取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方法逃避银行催款,“他们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直到警察找到了他们,告诉他们法律后果,他们才恍然大悟,急忙找家人筹款还钱。”李锦说。
刷卡消费虽然方便,但办案民警介绍,市民透支自己的信用卡超过1万元,3个月内经银行三次催款仍不还,公安机关就可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进行立案。所以,在申办信用卡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收入来源、消费习惯和还款能力有理性的认识,养成及时还款的习惯。
警方提醒,警惕信用卡透支,如果透支后,工作生活突发变故,应及时和发卡银行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被银行催收后,即便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也要想办法按照银行最低还款额的要求偿还一部分,或和银行重新商定还款办法,切忌更换联系方式或一躲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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