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人要注意防暑降温,而有些药品不“耐热”,也需要降降温。近日,阜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的陈列、贮藏方式大检查。
执法人员在药店市场巡查中发现,除了一些人们所熟知的白蛋白、疫苗等生物制剂以及混悬剂能按要求放入冰箱、阴凉柜冷藏,大部分需阴凉贮藏的药品并没有放置在阴凉区间。虽然药店内都开着空调,但药店的温湿度记录显示,近期的室内温度都在27℃左右,与药品的贮藏要求(20℃以下)相差甚远。执法人员当场指导要求把一些药品从柜台上撤下来,并提醒药店从业人员:小儿感冒药、退烧用的混悬液以及抗生素等常用药品的包装上都明确标识有“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字样。在检查过程中,大多数从业人员都表示很意外:“疫苗类生物制剂我们知道需要冷藏,但真不知道这些大众常用药物也有温度要求,我们也没有注意看这些药品的包装标识”。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加大了对夏季药品贮藏知识的宣传,并及时向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人员介绍说,国家对药品的陈列、贮藏管理的严格要求是基于用药安全的考虑,药品经营企业应该按药品标示的贮藏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冰箱(2-10℃)、阴凉区(20℃以下)或常温区(0-30℃)内;家庭常备的药物也需注意,否则容易降低药物的功效,甚至发生变质。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将集中力量对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房进行检查,确保冷藏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督促规范经营,加大查处力度,增强药品从业人员药品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夏季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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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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