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是阜南县某村一名女青年,和同村的小萍自小相识,两人关系很好,情同姐妹。让小芳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个好姐妹,暗中记下了她的银行卡密码,并伺机窃取了她的银行卡,偷偷从中取出了2万元现金。直到真相大白,小芳才如梦初醒。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初,小芳家中急需用钱,但是小芳本人有事,抽不出空闲去集镇。刚好,小芳听说小萍要到镇上办事,出于对好姐妹的信任,小芳便将银行卡交给了小萍,并告诉了小萍自己银行卡的密码,委托小萍帮自己取款。
当天中午,小萍“不负所托”,取好了钱,将银行卡与现金一并交给了小芳。小芳对此表示了感谢,此后,也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更没有更改银行卡密码。却不想,好姐妹早已暗怀窃心。
今年2月底的一天,小芳发现放在钱包内的银行卡丢失,于是带着与卡绑定在一起的存折到银行查询。查询后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存款安全,于是,小芳从中取了2万元钱,便离开了银行。本来,当天她有机会修改银行卡密码,但是抱着回去试着能不能找到银行卡的念头,她并没有修改密码。
大概4天后,小芳正在家中干活,手机突然“滴滴”响了起来,“2万元已转账成功,请查收。”看到这样一条短信,小芳立刻傻了眼,马上放下手中的活,赶到镇上的银行查询,结果发现银行卡内确实被取出2万元。随即,小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当地派出所在银行调查取证时发现,这2万元钱是被人通过镇上的自动取款机转走的。随后,警方调看了设在银行ATM机上的监控视频,小芳在旁观看时,不禁大吃一惊,“盗取我钱的,居然是我的好姐妹小萍。”
很快,警方找到了小萍。在警方审讯下,小萍很快低下了头,并承认了自己暗中记下小芳银行卡密码,并窃取其卡,盗取其银行卡中现金的事实。原来,当初小萍在帮助小芳取款的同时,记下了银行卡密码,并在日后与小芳玩耍过程中,趁其不注意窃取了小芳的银行卡,并在得手后的几天内,盗取了小芳2万元现金。
近日,阜南县检察院指控小萍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存款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小萍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小萍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被告人小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调查评估意见,最终依法判决小萍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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