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界首市一家医院骨科主任,在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非法变相收受销售方财物。10月29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界首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骨科主任戚某终审被判9年。
经查,2008年至2012年9月间,界首市某医院骨科主任戚某暗中收受杨某、戴某医疗器械回扣款88.4676万元。据了解,对于本科室需要做手术的病人,戚某有权决定使用哪家供应商的器械。一些医疗器械公司的业务员,找到了大权在握的戚某,承诺器械的回扣标准。戚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接受他人代为交纳购车定金一万元。
今年4月,界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戚某所在医院骨科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戚某犯贪污罪、单位受贿罪、受贿罪,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
宣判后戚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戚某具有自首和赃款全部被追缴的情节,原判量刑不当,依法予以改判,刑期改为9年。
张文华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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