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不到一年,连续三次因酒驾被交警查获,交警对这位不思悔改的男子作出拘留8日的严厉处罚。
1月10日20时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界首市胜利路自东向西行驶,途经城东派出所门口路段处时被民警拦查。经现场检查,该驾驶人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发现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民警检测,其酒精含量已超出了酒驾规定标准,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交警大队办案中心处理。
经讯问,该驾驶人王某,太和县人,当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民警查获。又经民警网上比对,发现王某分别于2015年2月、11月份先后两次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过。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王某作出合并罚款2500元,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晨报记者 周勇
通讯员 王贺鸿 闫锋 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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