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尚原野 通讯员 储晓敏)日前,阜阳市发布关于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县市区综合运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或消费支出比例法,并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和当地财力状况,经科学测算,对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
此次提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颍州、颍泉、颍东及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由目前的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85元;界首市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500元,颍上县由每人每月363元提高到400元,太和县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62元,临泉县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68元,阜南县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5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颍州、颍泉、颍东及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由每人每年1980元提高到3000元;界首市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150元,颍上县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3000元,太和县由每人每年2280元提高到3120元,临泉县由每人每年1840元提高到3000元,阜南县由每人每年1850元提高到3000元。
根据相关要求,标准调整后,各地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计算人均补差金额,确保按标施保,应保尽保。所需资金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缺口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足额配套。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 冯启俊
界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界首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