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倒车时因操作不当,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而经办案民警网上查询,发现这名驾驶人已不是第一次醉酒驾驶了。
事发当日17时许,一辆机动车号牌为浙D90C**的小型汽车,途经界首市长途汽车站附近路段时,在倒车过程中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界首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小型汽车驾驶人满口酒气、两眼通红。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带回交警队进行询问。
经民警上网查询,了解到该驾驶人姓王,43岁,界首市陶庙镇人。王某对自己当日中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
次日,经安徽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得出结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又经民警网上比对,发现王某曾于2014年7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入狱,没想到他不思悔改,刚出来不久再次醉驾肇事。
因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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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陈振强
界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界首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