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南新区谷庄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阜政秘[2017]175号)及说明,同意将市城南新区谷庄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本级中长期财政规划,并纳入相应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合同的履约监管,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充分做好项目区规划、征迁和安置等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科学组织项目实施,着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季度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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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任秉文/文穆可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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