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贷
阜阳一名男子在加油站内吸烟被制止后,赌气将烟头扔向了加油机。这一危险举动吓坏了加油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迅速踩灭烟头,这才避免酿成大祸。日前,该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刘某是阜阳市颍东区杨楼孜镇人。 1月30日14时许,他酒后夹着一根烟,走进了附近一家加油站。加油站工作人员看到后赶紧上前要求刘某把烟灭了,但刘某不听。
两人争吵时,气急败坏的刘某将烟头往加油机方向扔去。他这一举动可把工作人员吓坏了,万一烟头点燃了汽油,或引燃空气中挥散的汽油,后果不堪设想。工作人员赶紧上前踩灭了落在加油机旁的烟头,这才避免酿成大祸。
此后,刘某还大闹加油站办公室,其间,他妻子也赶来劝阻他,但他不但不听,反而又拿出一根香烟企图点燃。此后,加油站工作人员打电话报了警。杨楼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醉酒的刘某带回所内。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刘某因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被颍东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记者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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