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讯(记者 储继明)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统一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即在每人每月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7元。提高标准后,阜阳市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每人每月最低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92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县(市)区财政承担50%。
据介绍,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使阜阳市125万参保居民受益,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落实。
另外,根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阜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00元统一提高到200元。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各级财政也将给予补贴,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特殊困难群体依然保留100元缴费档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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