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芳(身份证号码:342130198007094821):
你自2015年10月8日起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几年来,公司一直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你本人协商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均未果。2018年4月27日,我公司已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相关事宜,你至今未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我公司规章制度,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再次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自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按期未到,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阜阳市冠亚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8日
新闻推荐
三等奖 神奇的铁盒子(节选) 阜阳清河路第一小学五(14)班 卢子铭
我们在叔叔的带领下来到小区,叔叔打开一个铁盒子,盒子中密密麻麻、五花八门的电线,我们伸手想拔下一个,但叔叔却连连摆手,告诉...
阜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