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文明办,各园区,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2014年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工作的通知》(广文明办〔2014〕47号)精神,截至3月底,市级各诚信制度化建设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收集确认了一批诚信“红黑榜”企业和个人,经过市文明办、市创建办汇总,经市委领导审定,请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公布和使用工作。
一、抓好“红黑榜”发布工作。4月30日前,广安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市内各诚信制度化建设成员单位网站,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和显著位置刊播、发布本期“红黑榜”,市电视台还要在LED媒体上发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二、抓好“红黑榜”使用工作。4月30日前,
市人行要将本期“红黑榜”分别纳入本市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管理、专项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给予政策优惠;对信用状况差、失信严重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采用行政、司法、市场和社会等手段,进行重点监管,形成“守信事事受益、失信处处受制”的价值导向。
三、抓好定期发布“红黑榜”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诚信“红黑榜”将实行不超过每季度统一发布一次。根据工作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诚信“红黑榜”评价和奖惩试行办法和细则,认真统计2015年第二期企业和个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并于7月10日前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查汇总。各市级部门务必7
月20日前将审查汇总后的名单(纸质盖鲜章及电子文档)报市文明办。
联系电话:2335230;
邮箱:605184547@qq.com。
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4月28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4月28日,广安分行举办了2015年度法律专题培训会。培训会上,授课老师围绕银行日常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查询、冻结、扣划等法律问题,紧密结合该行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采取理论讲解、典型案...
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