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瑜)近日,广安区工商局城北工商所接到一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在城北某书店购书,书的定价是23.80元,交款时收银台却收了他28.80元,他认为书店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通过电话投诉为自己维权。
城北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书店进行调查,证实消费者投诉属实。该书店不按明示价格收费,涉嫌违反《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价格欺诈行为。该所马上约谈书店负责人,责令他们退还多收的书款,支付消费者的交通费,快速地解决了这一消费纠纷。对书店的价格欺诈行为,该所已立案调查。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为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搭建信息互动新平台,在开通新浪微博的基础上,开通“广安消费者之家”公众微信号,定期发布消费知识,接受投诉、咨询;搭建首问和赔偿先付平台,在商场、市场等经营主体中,建立快速化解消费纠纷新通道,降低维权成本,督促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搭建基层维权平台,重点打造18个消费维权示范站,基本形成市、县、乡、村、社联动,涵盖社区、市场、商场、景区、企业、农村等多层面的基层消费维权体系;搭建快速处置平台,优化工作流程,减少流转环节,健全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处置效率。
据了解,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3386件,其中投诉570件,成功调解545件;受理举报72件,已全部办结;受理咨询2744件,全部当场回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4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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