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河池市开展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要求,东兰县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县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该县印发《关于县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日前,经申报、初审、公示、认定等一系列程序,该县依法行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东兰县司法局、东兰县运输管理局、武篆镇人民政府、兰木乡人民政府4个单位为东兰县县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这标志着东兰县圆满完成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据悉,自2012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以来,东兰县已获得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1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2个,认定县级依法行政示范点16个。4年来,该县以示范点创建为载体,积极发挥示范单位典型引领、以点带面作用,推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雷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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