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讯
天峨县男子兰某,因自家杉木幼林被“浪牛”吃了,便将牛捉住并赶回牛栏,途中弄丢了一头牛,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日前,天峨法院判令兰某赔偿“浪牛”主人经济损失4800元。
2012年12月8日,林某将自己的3头黄牛和陈某的2头黄牛、黎某的2头黄牛放到山上,由于疏于看管,7头黄牛进入兰某的杉木林地,吃掉部分杉木幼林。事后,兰某捉住肇事黄牛,将黄牛赶到张某家的牛栏暂时扣押。后来,兰某找林某等三户牛主到林地清点被吃掉的杉木幼林,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由于协商未果,兰某将7头黄牛从张某家牛栏转赶往自家的牛栏关押,其中一头在途中逃跑丢失。12月10日,村委会干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林某发现自己的一头牛不见了。同月12日,经镇干部协调,双方达成协议:由兰某买杉木苗,牛主出力补种,牛主认领回自己的黄牛。然而,由于林某尚有一头牛不知去向,经组织人力寻找未果,林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兰某赔偿损失6800元。经评估,该黄牛价值约4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兰某的杉木幼林被浪牛破坏,牛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兰某捉得牛后应当妥善管理,其因疏于监管使牛丢失,给林某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杨祖彬)
新闻推荐
天峨讯
近日,天峨县绿化工作再传佳讯,在去年的“全国绿化模范县”评比活动中,该县森林覆盖率、生态保护、林木绿化率等多项指标排在全国前列,荣获“全...
天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