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稳定居民消费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我县推行2012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将价格调控这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生活的重要工作责任分解到各个相关单位。
8月15日下午,我县召开了保供稳价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就相关工作做了简要介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价格调控工作中的职责,表示价格调控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涉及面极广,需要各单位共同努力、配合才能顺利完成。
据了解,根据《关于建立2012年长丰县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意见》,2012年全县价格调控总目标为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控制在4%左右,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保障粮食生产供应有县农委负责,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则由县财政局负责等,责任分工明确。除县农委和财政局,成员单位还包括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物价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商贸委、县粮食局。
(庞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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