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将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左店乡实行村级食堂周报制度。该制度规定,乡干部不允许在村里吃饭,因工作原因的确回不来的,必须在村食堂按每人不超过20元标准就餐。就餐情况需登记在就餐登记表中,包括就餐事由、就餐人员及费用,每周及时将就餐登记表报乡财政所审批,逾期不再办理。
该制度的实行,有效节约了村级资金,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把有限的财力更多的投入到左店乡的发展中去。
(孔凡国闫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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