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实施以来,长丰县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科学招录,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一是科学确定年度招录数。为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促进新老公务员平稳交替,每年申报招录计划数时按不超过单位空编的30%确定,有效确保人员的有序补充。二是合理设置资格条件。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和公务员职位特点,合理设置招录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切实将各类优秀人才吸收到公务员管理队伍。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县连续6年招录公务员286名,招录人员中研究生学历31人,大学学历204人,大专学历51人;专业主要涉及经济管理、规划建设、社会学、法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各学科。
二、 创新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一是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推行县直和乡镇机关中层干部竞岗制、任期制,打破身份、资历等条件限制,通过公开竞争,82名同志先后走上中层干部岗位,极大地激活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探索创新干部培养锻炼方式,采取上挂、下挂、异地挂职等形式,将优秀年轻干部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一线岗位挂职磨炼,增长才干。近年来,我县先后从机关选拔38名公务员到乡镇、市区和外地挂职,选派18名公务员到信访、招商一线岗位挂职。目前,挂职期满人员中有15名予以重用或提拔。三是完善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实施以干部日志管理为抓手,将核查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公务员,依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同时,纳入县后备干部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择优任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注重基础,打牢公务员管理根基。一是重视公务员信息库建设。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负责公务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并结合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人核实,确保入库人员数据的准确、规范。目前完成全县1638名公务员信息录入,每名入库人员信息采集达70余项。二是规范各项业务办理。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规定,规范清理试用期借调行为;按规定时限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日常业务等。加强业务指导,分季度对组织工作进行业务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建立长丰组工群。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人员选配上,坚持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推荐或选配到公务员管理岗位;注重素质提升,积极探索有效方式,通过理论学习、政策研讨、专题培训、业务讲堂、畅谈体会等方式,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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