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丰县国税局按照“强化税源控管、堵塞税收漏洞、加强部门协作”工作思路,启动内力,借助外力,凝聚合力,建立起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不断挖掘税收增长点,推动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依靠政府领导,完善治税网络。在长丰县国税局积极建议下,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会议”,财政、国税、地税、乡镇等部门领导参会,有效促进了委托乡镇代征工作,使全县个体税收工作又上了新台阶。通过乡镇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共同努力,2012年个体户籍清理增加达点户50户,每月增加税款3万多元。
去年8月份起动“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国税局主动与县乡政府联系,宣传贯彻“营改增”相关政策,组织政策法规、税收征管部门先后到杨庙、吴山、造甲等八个乡镇开展“营改增”政策业务知识宣传、培训和辅导,400多人接受了面对面辅导和交流,使乡镇领导和纳税人充分了解掌握营改增相关政策和税收业务,加强了税企、税乡交流,打消了乡镇和纳税人的疑虑,为“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畅通信息交流。长丰县国税局利用家电下乡平台,加强与商贸委、乡镇财政的联系,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售发票验旧等措施,补征个体超定额税款100多万元。此外,为全面及时地做好涉税信息的搜集利用,积极与工商、地税等部门加强信息传输与共享。自去年8月份起,在长达五个月的时间里,多次到地税局对营改增纳税人税务登记等基础信息、纳税申报信息、征管档案信息等提取,并对营改增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进行沟通与交流。
三是强化源头控管,杜绝跑冒滴漏。为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工作,拓宽综合治税领域和渠道,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通过实行委托代征形式,加强税收源头控管。积极争取各乡镇配合,做好个体定额核定调整工作。起征点提高后,我县个体税收大幅下滑,面对严峻形式,国税局户籍管理部门在各乡镇财政、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到经营地开展实地核查,对经营规模扩大的个体户,陆续开展调整税负工作,第一批50多户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税额上调工作,避免了个体税收的流失,委托代征税款300万元。
四是依靠司法保障,打击偷逃骗税。积极加强与公安等司法部门协作联系。2012年县国税局先后多次与公安经侦部门联系和协作,对三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及骗取出口退税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适时移交公安经侦大对进行司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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