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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里开起了辅导班律师:住宅禁做办学场所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8-07 12:07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律师:住宅禁做办学场所

■ 本报记者陆杨

长丰县水湖镇的徐女士购买了一套住宅。前不久,徐女士发现,住宅楼的一楼竟然开了一家辅导班,她向本报记者咨询:“实在太吵了,居民楼里能开辅导班吗? ”

据徐女士介绍,她所在的小区是一个去年刚交付的新小区,小区内业主大多以年轻人为主,入住率也很高。 “正是看到很多业主家都有孩子,因此有人在我们楼的一楼租了房子,开起了辅导班。 ”

徐女士表示,辅导班是7月初刚开始营业。 “现在,每天都有人把孩子送到辅导班里来,其中还有外面小区的人,我们这栋楼什么人都能进来了。 ”徐女士担心,门禁形同虚设,住户的安全将受到影响。

“我家就住小区3楼,每天孩子们在一楼院子里玩耍的声音也影响了我们休息。 ”徐女士介绍,有人曾去找过辅导班负责人,但对方表示自己是“证照齐全”的辅导班,是“合法办学”。

对此,徐女士质疑,“不是说居民楼里不允许开商店,也不允许办各类教育辅导机构吗? ”徐女士认为,此类容纳大量未成年学生的场所需要很严的消防验收,消防部门不会批复此类申请的。

那么,居民楼里允许办此类辅导班吗?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表示,《合肥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居民住宅禁止作为办学场所。

韩宝表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带来许多弊端。例如,造成小区外来人员杂且乱,干扰业主正常生活,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增加了小区不安全、不安定因素。

韩宝介绍,《物权法》也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有人私自将住宅改为商业,必须征得整栋楼所有业主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工商执照,如果没有同意手续,却最终办到了工商执照,那么申请者一定是造假了。 ”韩宝介绍道。

小区内有改变住宅用途的情况,业主们应如何维权?韩宝介绍: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可委托物业公司对改变住宅用途的住户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没有,建议业主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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