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胡明兵
“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我们烔炀镇每亩地征地补偿款4万多元,可我们拿到手才2万多,少拿1万多元,不知道怎么回事。 ”近日,巢湖市烔炀镇歧阳村有村民向记者反映。
该村民说,去年有条铁路线经过他的家乡,征用了他家将近一亩土地,可镇里给的征地款只有27750元每亩。他了解到,在省政府下达的文件中,烔炀镇的征地补偿款应为40700元每亩。他搞不清楚,剩下的12950元征地补偿款去哪了?
对此,烔炀镇国土所徐所长解释说,征地补偿款分为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省政府规定,烔炀镇的统一年产值为每亩1850元,土地补偿费为统一年产值的7倍,12950元,安置补助费为统一年产值的15倍,27750元,这样加起来,正好是40700元。青苗费是另外计算的,不在40700元之内。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直接打到村民账户上,所以村民拿到的就是27750元。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下发文件要求,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的70%以上和安置补助费的全部,要足额支付到被征地农民账户。按此规定,直接打到农民账户的钱应 该 为 27750元+(12950元×70%),合计为36815元,剩余的3885元留在村集体使用。
记者将此政策和徐所长做了交流,徐所长说对此政策并不了解,他同时告诉记者,镇政府是按照巢湖市“铁办”打的钱进行分配,并不存在扣发征地款行为。
随即记者联系到巢湖市“铁办”一工作人员,他说,征地补偿款标准为40700元每亩。但因为和镇政府之间就征收面积还没做最后的核实,所以市“铁办”前期只是打了部分征地款,如果征地款不够支付给村民,镇政府可以向巢湖市“铁办”申请拨付。
很快,记者又将“铁办”工作人员的意见反馈给徐所长,他说,会向镇领导汇报这一情况,和巢湖市“铁办”沟通好相关情况,尽快将该发给村民的征地款发放到位。
对烔炀镇征地过程中出现的这一情况,有歧阳村农民表示,之前当地干部告诉他们的就是每亩地27750元,并没有说还有一部分征地款没发,“连国土所长都说不了解土地补偿费的70%应该发放给我们,你说,我们怎么能知道这个政策呢? ”有村民质疑:如果不是这次向媒体投诉,剩下的土地补偿款是不是就不发了?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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