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中,许多教育专家都认为这次新《守则》修订幅度较大,对原有的相对空泛规定进行了细化,还增加了不少全新的内容。如“会自护懂求救”,“自觉礼让排队”都写进了征求意见稿中。很多老师和家长一致认为,新版比起旧版更符合孩子的认知规律和认知特点。但对于新《守则》中的不提见义勇为而改为学会自护自救,家长、专家及律师也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家长 是理性的回归社会的进步
家住肥东县城的学生家长李先生觉得,删除见义勇为,改为会自护、懂自救是《守则》修订的一大进步。首先“见义勇为”的提法带有政治意味,其次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心智并不成熟,尤其是现在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大部分孩子只知道学习,缺乏生活实践经验,让他们去践行见义勇为,很可能是盲目的,反而会给家庭、社会带来更多的伤痛和损失。
学生家长王女士更是举双手赞成,她说,删除见义勇为,是一种理性的回归,社会的进步。孩子本身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就不够。现在大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让他们去做能力范围之外无所谓的牺牲,将让整个家庭遭受毁灭性打击。
■网友 孩子们会不会变得自私
一些网友不无担忧,他们在论坛上发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现在的孩子多是独生子女,父母爱,两家老人爱,社会关注得也多,可是孩子们却越来越娇气,有的家长害怕孩子出去玩儿和别的孩子发生冲突,就前后跟着,孩子们和人交往都快成问题了,如果不提见义勇为了,而是强调自我保护,孩子们会不会越来越自私?
■专家 是更理性科学的引导
肥东县教育局副局长吴友邦指出,新《守则》不提见义勇为而改为学会自护自救,是从生命意识上进行了强调,也是更理性更科学的引导。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本身就是受保护的对象,而“见义勇为”的提法比较笼统,孩子们在实践过程中会觉得盲目,甚至付出不必要的代价。担心孩子们会因此变得自私,是一种落后的、陈旧的教育观念,孩子在每个阶段心智不同,理解、处理事情的能力也有局限性,因此,教导孩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他人提供帮助,才是价值最大化的体现。
■律师 更符合宪法对人基本权利的保护
肥东知名律师殷平勇说,“见义勇为”的提法更多的是从道德层面上去要求的,而明确学会自护自救更符合宪法对人基本权利,如生命健康权等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就要求学生培养、提高相关生活技能,不做无谓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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