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广大爱心市民:
扶贫济困、乐善好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要求。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9月5日,将迎来第一个“中华慈善日”。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创新扶贫济困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单位、社会、家庭和个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此,我们特向全县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泛发动,努力营造《慈善法》宣传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学习宣传《慈善法》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扶贫济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发展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知识,增强慈善意识,使《慈善法》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扶贫济困,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少成多,积极开展慈善献爱心微行动。我们倡议开展“一张报纸献爱心”活动,将机关、单位、学校和家庭的废旧纸张和书刊捐赠出来,将售卖所得款项捐赠县慈善协会,以举手之劳,成朴实之爱,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送去希望、送去爱心;我们倡议开展“一笔善款献爱心”活动,建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爱心市民积极奉献爱心,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捐款不论多少,同样能帮助困难群众,让爱心温暖人间。
三、持之以恒,坚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常态化。社会各界以及各级公益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捐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大家共同努力保持扶贫济困活动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有效性。我们郑重承诺:肥东县慈善协会接收的每一笔善款,都将用于救助困难群众和发展慈善事业,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捐赠接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来树立我县慈善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团结友爱、乐善好施、和衷共济的优良传统,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点燃慈善热情,共创和谐肥东,用殷殷的爱心,去滋润困难群体的心田,齐心协力共建“大富美强”东部新城,共同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篇章。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肥东县慈善协会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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