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东县各乡镇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网格化管控责任押金制度。旨在切实推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促进乡镇驻地建成区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环卫长效保洁,设施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好,乡风文明和谐”。
乡镇根据政府驻地建成区和中心村实际范围,依据道路、街道、河流等地标具体划定网格片区;制定网格化图、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内容要在乡镇村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明确责任押金缴纳对象、标准、方式及时间为:乡镇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应缴纳美丽乡村建设网格化管控责任押金4000元;乡镇级党政班子成员和乡镇确定的其他网格化管控人员责任人原则上每人应缴纳美丽乡村建设网格化管控责任押金不少于3000元;村(社区)级责任人原则上每人缴纳不少于3000元;村民组长原则上每人缴纳不少于3000元。责任押金于近日在乡镇财政所(分局)缴纳到位。
同时明确责任押金扣除依据、标准、方式及时间。对验收成效为好类档次的,将对应1:1配套奖励责任人;其他类档次的,只相应扣除责任押金,不奖励。对被作为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样本点的乡镇村,验收获得“先进县”称号的,将对应1:2配套奖励相关责任人。
(王赴朝本刊记者顾雯鑫)
新闻推荐
9月8日上午,县财政局组织志愿者来到店埠镇青春社区,开展文明创建“联点共建”活动。8时始,志愿者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带...
肥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