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8日下午3点,一场平常而又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在肥西三河法庭开庭。因为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拒绝给付赡养费用,年近八旬的陈某夫妇无奈将孩子们告上法庭,只为了一年6000元的生活费。经过法院调解,四个子女当庭同意给付赡养费用,但是老人依然表示出自己的担心:“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们也不想来打官司,现在他们是答应给钱了,我们还是担心回去后,他们给脸色看,我们受不了啊!”
在当天案件庭审中,合肥市人大内司委、合肥市民政局以及合肥市老年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旁听。对于这样的赡养案件,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心痛,“养子不孝,晚年的悲哀啊!”这类案件在肥西县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权益案件中占去很大一部分,值得关注。
据统计,自2007年底肥西县法院设立“涉老”合议庭以来,2008年审理涉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权益案件9起,均为赡养纠纷。 2009年审理12件,其中6件为赡养纠纷。今年1~9月审理6件,4件为赡养纠纷。
肥西法院院长李军告诉记者,合议庭在审理“涉老”案件时,总结出农村老年人的五种生活方式,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轮流供养型。就在这些类型中,老人的赡养问题凸显。许多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庄周围甚至出现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生活条件普遍较差。不仅是子女经济条件差无法赡养,也有子女对老人进行虐待,此外还存在农村养老体制不健全,农村老人只有依靠子女才能生存的问题。“当初我们筹建涉老合议庭的目的就在于让老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合肥市老年协会会长杨振坦介绍涉老合议庭的维权重点其实就是在农村。因为农村的老人受到经济制约、传统观念影响,即使遭遇子女虐待,也不愿打官司,觉得丢脸。还有就是农村地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老年人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涉老案件还涉及老年婚姻、与子女财产纠纷等问题。“从肥西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来看,我觉得调解是解决涉老案件很好的方式,能够更人性化地化解老年人的心结。同时加强对农村老人的法治教育。 ”杨振坦会长对于肥西法院的审案经验很推崇。
据了解,自10月18日开始,合肥市人大内司委、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老年协会集中对合肥市(县)区两级法院的“涉老”合议庭3年来审理情况进行调研,将为期3个月,全面关注合肥地区老年人维权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对策并落实。
(袁祖云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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