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讯 12月9日,肥西县人民法院三河法庭成功调结一起水稻种子质量纠纷案件。肥西县三河镇五合村村民姜学文家10亩稻田在使用了稻种经销商李全提供的种子后减产严重。面对这种情况,姜学文认为是稻种质量问题所致,就去找李全要求赔偿,但李全却说种子是通过国审的,质量没问题。二人经政府部门多次协商未果后,姜学文一纸诉状将李全告上法庭。
10多亩水稻几乎绝收
“我家四口人,就这十几亩田,一家人一年到头就靠两季粮食过日子,现在这最重要的一季水稻一下子减产了70%多,这日子怎么过呀!”姜学文说到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边流泪,一边告诉法官,“这稻种是新品种,本来我不想种植的,但李全把种子送到我家,并且立下保证书承诺亩产1000斤以上,我才把家里的晚稻田全部栽种了此种水稻,谁曾想到现在收获了,别人家用老种子的水稻,同样经历了李全所说的特殊气候、大虫灾,依然亩产收获1000斤左右,而我家的只有三四百斤,我又不是技术比他们差!你说我心里能服气吗?再说了,这也不是我一家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村有近150亩用这种稻种的稻子都出现减产或多或少的情况。 ”
种子通过国审质量合格
稻种经销商李全却说:“我是合法的种子经销门市,种子来源于正规销售渠道,且该品种已经通过国审,质量合格,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他们没有按照我所说的方法施肥打农药,与质量无关!再说,出现150亩减产情况后三河镇政府和县农技、质保部门也高度重视,当时就派人来取样品进行检测,经检验种子质量完全合格。我当时是给姜学文立下保证亩产1000斤以上的保证书,但保证书上有附加条件:姜学文必须在我处购买农药、化肥,并按照我的要求进行施肥、打农药,现在减产是今年特殊的气候导致虫灾,而姜学文不知在哪里买的假农药造成了损失,不应由我承担,我还要反诉要求你立即支付拖欠我的种子、农药款7200元呢! ”
法官调解损失分担
此案举证期间,李全拿着欠条向肥西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其农药种子款计7200元。肥西法院三河法庭苏绍军庭长认识到,这两起诉讼标的虽小,却马虎不得,它一方面牵涉到老百姓一年的生计,而且姜学文言语中也透露他的官司要是打输了,就准备和其他农户一起上访,若打赢了其他农户就一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一方面也影响到一个种子经营户的信誉生存问题,若李全经销的种子确实没问题,却输掉官司,可能导致以后没人敢去他的门市部购买农资。因此苏庭长在接到案件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多方走访当地群众、村干部,并向三河镇农技部门调查当时的情况,通过走访调查,苏庭长了解到,种子质量确实没问题,姜学文等人水稻减产可能与今年特殊的气候引发的虫灾有关,与李全出售给他的种子没有必然的联系。但苏庭长认为,虽然不能肯定是李全的种子造成了姜学文水稻的歉收,但姜学文毕竟损失过大,且李全当时也没有告知姜学文此种新品种种子播种时的注意事项,最终因种种原因减产,从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李全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后苏庭长邀请部分损失农户当场进行调解,经过苏庭长耐心、细致的工作,姜学文同意再支付李全4000元农资款,两案均调结,对于其他农户的损失李全也表示可以按此比例赔偿他们部分损失。一起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上访隐患的案件在苏庭长的调解下得以和解。(人物均为化名)。 (袁祖云 商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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