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父母离婚后,又为孩子的抚养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子女抚养权作出裁决。本来因为父母离婚而受伤的孩子不能接受父母再次对簿公堂,情绪日益低落。 6月13日,记者从肥西县法院获悉,看到孩子伤心难过,打官司的父母决定不再争执,撤回起诉。
陈英(化名) 和丈夫夏和(化名)结婚后,生有一个儿子。本来幸福美满的一家,却因两人频繁的争吵最终走向了分裂。陈英当初和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夏由夏和抚养,陈英定期支付抚养费。但是几年过去了,陈英发现已经上小学的儿子,却没有同龄人快乐,成绩也一直不好。陈英觉得夏和没有好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没有健康成长,也没有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于是,陈英对当初的协议约定反悔,将夏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当初两人协议离婚时,孩子年龄尚小,双方约定由夏和抚养。现在孩子长大了,陈英觉得自己能够给孩子更健康更有爱心的成长环境。但是夏和坚持认为,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存在教育不当,而是一直很尽心。
就在陈英将夏和起诉至法院时,她才发现,本来对于父母离异就有阴影的儿子,因为这次的官司,再次陷入情绪的低谷。陈英多次想和儿子交流,都遭到孩子的拒绝。陈英意识到,父母争夺抚养权闹上法庭的行为让儿子感到十分伤心和失望,感情很抵触。于是,陈英经过认真和冷静的思考,作出了撤诉的决定。
对于陈英的说法,承办法官也同意,他提醒更多的父母, 10岁以上孩子已有独立思考能力,如果父母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孩子的问题,更应该征询子女意见,照顾他们的情绪。
(刘科委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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