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聂新春戴文静周丝韵 李进)周某某偷了打工服装店1000元。她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没想被老板悄悄进行的 “品格测试”试探出来。昨日记者获悉,周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刑六个月。
9月30日,周某某应聘到肥西县上派中街唐某某的服装店工作。 10月3日晚,唐某某发现放在衣柜的钱包里少了1000元。通过询问,她发现自周某某上班后,钱柜里经常少钱,因缺少证据,唐某某变想了一个“点子”来试探周某某。
10月5日中午,她以拿货为由离店,特意让两个朋友到店里买衣服,共花了670元。当日15点,唐某某回店,故意询问当天的生意情况。周某某爽快地说,生意不错,卖了500多。唐某某打开钱柜看到里面有520元。于是,唐某某开始追问,周某某不得不承认,钱是她偷的。后来,唐某某到警方报案才得知,2011年,周某某曾在肥西上派镇的十多家服装店、鞋店等地打工,十多次偷拿了营业款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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