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人,无生产,无销售,这样的“三无纺织厂”不到3个月时间内竟开出近2000万元的生产销售发票,骗取国家退税近200万元。日前,“纺织厂”老板郭某某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新开的“纺织厂”生意异常火爆?
2012年5月,肥西县柿树岗一所废弃的小学,一位阔绰的“大老板”将整个小学租下来,门口多了一个门牌,写着“某某纺织厂”几个大字,还拉来几台机器。但渐渐地,附近居民感到纳闷,“为何迟迟不见工人,也不见开工? ”
2012年6月至9月,肥西国税部门发现一家纺织企业频频前往国税窗口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开就是几十张,票面金额动辄几百万。 ”随后几个月,该企业先后开出的发票面额近2000万。按照规定,纺织厂将得到约200万元的退税。税务部门发现有些异常,“当时纺织行业普遍不景气,为什么这家纺织企业能一枝独秀? ”
一个工人没有废机器都锈了
国税部门向肥西警方报案,肥西公安经侦大队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该纺织企业就是肥西县柿树岗成立不到半年的这家。法人代表郭某某,界首人,今年37岁。
警方前往这家短短几个月进出账就达两千万的工厂时,大吃一惊:荒草丛生,房内堆放的几台机器锈迹斑斑,除了看门人外没有一个工人。调查走访得知,这家纺织厂一直就没有开过工。民警将郭某某带走调查时,郭某某新买的70多万元的凯迪拉克刚刚到家。
虚开发票近两千万骗取退税近两百万
郭某某交代,成立纺织厂唯一目的就是骗取国家退税,“摆放的废机器也是骗人的,是从废铁市场买的。 ”
经查,2012年6月,郭某某分三次从肥西县国税局申领增值税发票75份,同年7月到9月,郭某某以销售产品为名,向合肥一家外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8份,票面金额623万元。以购买原材料为名虚开增值税发票71份,票面金额1000多万。所有虚开的发票,退税额近200万元。近日,肥西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某某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张欣许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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