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就任村主任时,借征地拆迁之际,为他人虚报材料,虚报拆迁补偿款以及安置房。就在卸任6年后,骆某某没能安度晚年,当年的违法行为被“翻”了出来。 9月16日,记者获悉,曾任合肥高新区永和村村委会主任的骆某某因涉嫌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经过合肥市高新法院审理,近日将宣判。
据了解,骆某某从1987年开始担任村委会主任,直到2007年卸任。然而,卸任6年后,骆某某却因涉嫌贪污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部门立案调查。
据指控,2006年底,永和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骆某某与韩某某合谋,为自己虚报2.9亩大棚、5.6亩鱼塘,从而获得拆迁补偿款将近两万元。此外,为了获取更多利益,骆某某又以合肥市林业种苗示范基地、肥西县南岗镇某苗木花卉有限公司、合肥市某苗木花卉有限公司名义虚报101.64亩苗木,获得拆迁补偿款21.3万余元。同时,他与韩某某合谋,将田埠村28亩退耕还林苗木拆迁补偿款8.4万重复计算,虚报款项全部登记在自己名下。
另外,骆某某不仅为自己牟利,还利用职权之便“帮助”亲朋好友。据指控,在住宅预留人口界定登记审核过程中,骆某某根据他人的请求,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47人的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并上报,并虚报了拆迁补偿款共计142余万元、虚报1080平方米安置房。
(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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