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刑事法官是清贫的、艰辛的,也有人说他们是冷酷无情的,而他——一位37岁的年轻副庭长,沉静内敛,波澜不惊,真实地生活在平凡的日子里,把自己的一腔赤诚投入工作中,让生命在平凡的岗位上闪光,他就是肥西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聂新春。
说起聂新春,同事们的评价离不开“勤勉、认真”。近3年来,他共承办审理刑事案件281件,涉案被告人426人,参与合议案件600余件。 2009年以来连续4年考核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2014年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多次被市、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他执法的准则和誓言。他说:“如果每百起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使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 3年来,他共审结同案10名被告人以上案件27件,如周某某等35人开设赌场案、武某等35人聚众斗殴案、汪某某等30人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均是该院近年来被告人人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为保证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案件质量,他不厌其烦地反复审查,通过加班加点快审快结。
他承办刑事案件中,刑事附民事调撤率达90%,一审服判率达95%,无一件上访缠诉。由于表现突出,他于2012年被合肥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在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他积极参与肥西法院青少年犯帮教工作,配合县关工委和院“老年帮教团”开展帮教回访工作。 3年来,他共协助帮教员帮教90余名青少年犯,通过上门考察、集中谈心、赴监狱回访等方式教育和挽救边缘青少年。平日里,他注重搜集汇总青少年犯基本情况,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着力挽救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力争实现少年帮教活动“零死角”。
对于手中的权力,他始终以审慎的态度来对待,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对于被告人亲属的“心意”不动心。在他办理的一起介绍卖淫案中,被告人亲属趁其不备在办公室椅子后放了3000元,离开后打电话说请不上吃饭,就是一点小意思。他当即谢绝了对方的好意,并及时汇报领导。事后,被告人亲属在拿钱时动情地说:“肥西法院的法官好样的,当时我以为不送钱就会在处理上吃亏,哪知道这是我想多了。”
作为一名非法律专业毕业的青年法官,他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学习,自考拿到法学本科学历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他先后撰写多篇调研论文,其中一篇发表于人民法院网,两篇论文在合肥中院法官主题论坛上获奖,并有数十篇刊登于《安徽审判》、《庐州审判》等刊物,还有多篇案例被推荐上报至中级人民法院候选优秀案例。
聂新春以不懈的追求、无私的奉献和神圣的使命感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明、高效的形象,为天平增辉。
·袁祖云程磊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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