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何通过一个公正的平台,让医患双方少一点情绪、多一点理性,化解医患纠纷,一直以来都是令人头疼的老大难问题。不久的将来,难题有望得到化解。12月12日,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将医患冲突从“院内”引导至“院外”,最大限度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肥市医调委的成立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承载了公众很多的期望。今年1月23日,合肥市综治办、卫生局、司法局联合向市政府报告,请求以政府令形式出台《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防范沟通化解、医患纠纷应急处置、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等工作机制。 11月26日,合肥市长张庆军签发第176号政府令,《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合肥市医调委的组建自此进入“快车道”。
此前,由于合肥市的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医患纠纷涉及的种类复杂,市级层面的医调委一直空缺。但其实,作为合肥市医疗纠纷调解做得最好的“模范生”,肥西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早在2012年12月就正式揭牌运行。成立以来,医调中心每年调解结案约50起。案件受理率、调解成功率以及赔偿到位率均达到100%,杜绝了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随着合肥市医调委的成立,至此,合肥实现了医调委从市至县、区的全覆盖。今后,在合肥发生医患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共同或者分别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其中,在市区发生的医患纠纷,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市级医调委申请人民调解;在县、区发生的医患纠纷,则可向医患纠纷发生地县、区医调委申请。
根据《办法》规定,通过人民调解的医患纠纷,医调委应当视情启动专家咨询程序,必要时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对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应当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
据了解,为了保证调解的专业性,合肥市医调委除了聘请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和司法所长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外,还建立了由200多位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构成的专家库。在发生重大、复杂医患纠纷时,医调委会邀请与医疗纠纷所涉及的专业相关联的专家,组成医疗责任听证、分析、论证小组,提出责任认定意见,供调解员参考。
此外,合肥市医调委不仅设有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功能场所,还专门设立了法官工作站和巡回法庭。“达成调解协议后,医患双方可直接在医调委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假如调解失败,需要进入诉讼程序,案件也可以直接在巡回法庭审理,这样就实现了咨询、调解、援助、诉讼的无缝对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合肥市司法局基层处负责人介绍道。
(吴昊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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