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蓓蓓)记者日前从肥西县民政部门获悉,自2015年1月起,该县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高。其中,农村低保标准提至3000元/年,增长幅度达30%以上。
据了解,该县城镇低保标准由400元/月提高到44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3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分别增长10%、30.4%,已连续4年增长10%以上;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2760元/年提高到3036元/年,集中供养标准由7200元/年提高到7920元/年,均增长10%。据了解,该县去年共有28.3万人次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8668万元,全年共发放供养金243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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