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6年1月8日,记者从省高级法院获悉, 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达76万余件,同比增长28%。尤其自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登记立案,全省法院收案量陡增。为有效应对立案登记制的“加法”与法官员额制的“减法”交织的新情势,安徽省法院将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据统计, 2015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改革在全省三级法院同步推开。全省法院登记立案8个月以来,切实做到有案必立,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按照“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的制度安排,即时处理群众诉求,当场登记立案率97.2%,明显高于全国法院90%的平均水平。各级法院增设立案窗口、充实立案人员,广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周到、便利的诉讼服务。
省高院在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的调研中发现,在“立案难”问题走进历史的同时,案件量的突飞猛进对法官的解决纠纷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维护稳定能力带来巨大挑战。
在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对冲”的大背景下,安徽省法院尝试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科学的繁简分流机制和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门诊部”功能。
据了解,安徽省将参照“小病门诊治、大病住院治、重病会诊治”的医院运作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加强案件管理,强化繁简分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司法确认等特别程序的作用,从而实现当简则简。
同时,通过向公众提供多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便捷、费用低廉、便民利民、多元选择的纠纷解块方式,比如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等,由纠纷主体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多元共治。
据悉, 2012年4月,最高法院开始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肥西县法院位列其中。 2014年12月,最高法院将全国50个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马鞍山中院入选。 2015年5月27日,省高院印发了《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马鞍山中院已被命名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另外有6个中院、 53个中基层法院正在积极申报“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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