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养猪场污染环境,拒不缴纳环保罚款,给当地环境带来不良影响。6月20日起,肥西县人民法院决定集中对一批涉及环境保护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申请执行人均为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6月21日,肥西县法院执行干警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陆续到达位于肥西县山南镇辖区内的7个养猪场, 7户经营业主因违反该相关规定,肥西县环保局对每户罚款3万元。限期未缴纳后,环保局就罚款及未履行的滞纳金向肥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在执行当天,几名被执行人因停止经营或出门在外,均未取得联系。执行法官遂与联动成员单位山南镇政府取得联系。山南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告知执行法官,因上述7户在镇政府均有拆迁安置款,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政府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按法院裁定对拆迁补偿款予以扣留。
考虑到涉环保案件意义重大,为提升社会公众绿色环保意识,执行法官认为该批次非诉执行案件不能简单一扣了之,决定先会同山南镇政府、辖区村委会,逐户通知涉案的各被执行人,进行法制和环保教育,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据统计,截至6月25日,已有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缴款义务。
(张为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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