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房产局了解到,合肥市已明确2012年保障性住房发展方向,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成为重点。
据悉,省城合肥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确定,省预下达该市2012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4531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2226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5095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特困企业集资建房)1650套;棚户区改造15192户(含城中村);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68户。结合对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摸底调查情况,2012年拟建各类保障性住房 59879套。
市本级首次开建公共租赁住房。 2012年全市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高于省下达目标任务20%以上。其中,市级财政直接投资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社会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与土地出让年度计划相衔接,分散配建。
廉租住房继续提标扩面。全面了解“十二五”时期需保障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家庭总量,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做到应保尽保。按现行最低工资收入标准重新调整廉租房申请收入标准,进一步提标扩面。
记者还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广大缴存职工贷款需求,自今年12月1日起,合肥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进行了调整: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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